
在通常情况下,传唤或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出12个小时;若案件情节严重且错综复杂,需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则传唤或拘传的时长不得超过24个小时。在此基础上,亦禁止通过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来变相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公安局针对特定事件或案件派出的询问通知书,乃是刑事侦查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意旨在于示意警方已经着手对某一问题进行初始的调查摸排工作,然而此举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刑事立案之义。

警方最多可将疑犯扣留37天。若需逮捕,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核;如有特殊原因,可延期1至4日。而对于流窜、多次和团伙犯罪等重犯,可延长到监督审核期的30天。检察院则有7天的权利。

公安局扣留手机的时间限制因案件性质而异。对于行政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刑事拘留最多不能超7个月,捉住嫌犯之后的侦查期限也不能长过2个月。但是情况特别复杂弄不完的,上级检察官同意的话还能多1个月。如果在偏远、交通不方便的地方,还是复杂的案子,侦查到最后还没完,那就申请一下,多给2个月吧。嫌犯有可能得判10年以上徒刑的,侦查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