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罚款应出具什么收据,不出具法律规定的收据的,当事人能否拒绝缴纳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罚款应出具什么收据,不出具法律规定的收据的,当事人能否拒绝缴纳罚款?

2022.11.21 行政诉讼 307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上述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内容:(1)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具体有两层含义:第一,罚款必须开具罚款收据,不得不开具罚款收据;第二,罚款收据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不得使用擅自印制的非法定罚款收据。这里所谓的“统一制发”,是指罚款收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作和发放。(2)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具体也有两层含义:第一,不出具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所谓“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是指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属于行使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对该行为后果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第二,出具的罚款收据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当事人也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 10657

    精选解答
  • 24038229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复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等案件时,当时人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公安机关在受理后对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复核,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复核,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么制作交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何时开始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跟受害者之间是有纠纷的,特别是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就显得特别关键了。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何时开始调解?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出现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之后,如果事故双方存在争议,会组织调解,尽量帮助双方解决纠纷。但是,遇到特殊情况它是可以终止调解,那么,出现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