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2022.11.18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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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行政处分,从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因违法违纪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违法扣留他人车辆、
行驶证、
驾驶证、车辆号牌的,可能会使他人有关经营活动因此受到损失。2.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可能会造成他人车辆的损坏和其它损失。3.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
交通事故的,可能处罚了不该处理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对一方当事人处罚明显偏重,如违反法律规定罚款,非法扣车扣证等。4.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使的车辆,有可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此外,还有其它一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如乱罚款、乱采取
行政强制措施等等,都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因违法违纪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违法,还是执勤的交通警察有违法行为,只要当事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都有权提出赔偿请求。根据
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赔偿的范围通常是,因违法进行罚款、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扣留车辆、以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就赔偿的事项来说,主要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因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的经济上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向作出具体决定的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核查后认为请求合理的,应当对本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因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的损失予以赔偿。2.在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应当给以赔偿的,在作出撤销、变更原行政决定或者确认原行政决定为违法的同时,决定原作出行政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以赔偿。3.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不予赔偿时单独就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原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此外,法律规定,赔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及有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后,应当责令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交通警察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财产赔偿的形式主要包括:1.返还非法处以的罚款、非法扣押的车辆以及其它非法追缴或没收的财产,如果应当返还的财产有损坏的,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坏的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2.赔偿由于吊销有关证照而引起停产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以及赔偿其它造成当事人财产权的直接损失。如果是错误拘留需要赔偿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底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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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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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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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孙政律师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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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扣留车辆后,应当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扣留的车辆,包括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人员也不能使用。
孙政律师
2019.09.02
201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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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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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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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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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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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扣留车辆后,应当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扣留的车辆,包括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人员也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