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客观性: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自动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能达目的而不欲,一般体现在以下方面:基于怜悯、惊愕或者恐惧放弃犯罪。
(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客观性: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自动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中止的时间性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犯罪中止构成的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中止要件是: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时空性。成立犯罪中止的时空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也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其他犯罪停止形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客观性: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自动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