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

(一)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1.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在实行阶段,既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时,也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已经终了后,结果出现前。注意: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2.犯罪不能呈现终局性形态。一旦不能出现预备、未遂、既遂,便不可能出现中止。(二)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关...

中止的时间性——中止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预备或实行阶段,且犯罪尚未形成终局结果;中止的自动性——行为人自愿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非受外力所迫;中止的客观性与有效性——行为人须实际采取措施以弃恶从善或阻止犯罪结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行为人需具备彻底终止犯罪意图,即客观环境允许时,行为者能自主决定停止犯罪或避免犯罪结果的出现;2.须存在中止犯罪的实际行动。具体表现为:首先,该行为是阻止犯罪的动作,能使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中断;其次,中止行为可采取积极作为或消极不作为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条件贯穿犯罪全程。预备阶段自动放弃可成立,如准备盗窃后放弃并销毁工具。实行阶段到既遂前,自动放弃或防结果发生能成立,像持刀杀人时悔悟救助。行为实行终了结果未发生时,采取措施防结果也可成立,如投毒后送医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