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过失犯罪有两大类,一类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包含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1、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3、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过失是“犯罪故意”的对称。刑法上行为人在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关于犯罪过失的概念与范围,各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中并不完全一致。在中国刑法中,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