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需要直接证据才可以证明重婚的情况
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建议你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
您好,构成重婚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事实上的重婚是比较难证明的,但又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建议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在证据上做好充足的准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41 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刑法》第 258 条: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起诉重婚罪需要那些证据 ?--------首先要看属于事实上的重婚还是法律上的重婚。
1.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对方和第三者在其他地方领取结婚证,这个可以申请法院去当地的民政局收集证据。
2.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对对方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周围邻居皆知,此时可以收集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法律问题并非一字一词能在平台上给你解答得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你好,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