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无法构成“侵犯丈夫生育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般情况下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不能在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了,除非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的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1、以婚外情为由申请离婚时,一般是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但是若过错方的婚外情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赔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
一般是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但是若过错方的婚外情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一方不能生育而导致离婚的,任何一方都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法生育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离婚过错方,也不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夫妻生育权谁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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