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上,是不能拒绝收到法律文件的。原因在于,若您未予以接收,法院将依照法规通过公告送达进行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或在采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未能实现送达目的时,便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收到法院传票一般不建议不去,必须到庭被告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非必须到庭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可能使被告权益受损。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或委托代理人,要积极应对。

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法院仍会开庭并缺席审判,这可能影响当事人权益,如民事诉讼中可能失陈述辩论机会。特定情况法院会考虑延期,无故不到庭有不利后果,当事人应重视传票按时庭审。

法院传票是要求参加诉讼的通知,收到传票不去庭审可能被缺席审判。缺席审判对己方不利,民事案可能支持对方诉求,刑事案可能被重判,收到传票应按时参加或联系法院说明情况。

法院来传票说明当事人有官司纠纷,可能被人给告了,在面对法院来的传票,很多人觉得只要自己不主动前去或是不去的话,对方就奈何不了自己什么,也打算不理法院的这份传票,但不清楚是否能不去。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