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了房屋应当这样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公民遇到非法的强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动迁组与“钉子户”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应报请区(县)人民政府,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钉子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
看情况而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诉讼强拆违法,申请国家赔偿。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