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2021.06.01 合同纠纷 106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6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实质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李康律师 2020.04.24 11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李康律师 2020.05.03 116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李康律师 2020.04.11 145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樊华律师 2020.04.15 152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李康律师 2020.04.25 125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是什么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4)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5)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刘辉律师 2022.04.13 269人看过
  • 私房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私房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李荣梅律师 2020.04.25 148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王汉杰律师 2020.04.24 126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的要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袁丽萍律师 2020.07.06 893人看过

杨贝贝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杨贝贝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84

    精选解答
  • 37638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依法律规定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二是应当依法律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这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关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方面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
  • 关于离婚的实质要件
    关于离婚的实质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
    华律网小编遗嘱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 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
    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是指涉外收养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法典规定,外国人可以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更多关于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证据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 你好,合同实质要件四项规定?
    请律师帮你
  •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股权出质时登记是其对抗要件还是成立要件?
    你好,股权出资时登记是对抗要件,有问题可以致电给我
  • 标的可能与确定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
    你好,属于成立要件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效力和成立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