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房屋拆迁补偿费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来给付。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拆迁可要求补偿临时安置费。根据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具体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的,则不需要赔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没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具体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的,则不需要赔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没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拆迁补偿款计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如:购入专项物资的应付货款、应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应付运输费、应付罚金以及各种暂收的专用款项。为了反映应付、暂收专用款项的增减变动,应设置“专项。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属于对集体土地征用进行的相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