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或者直接上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一、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二、调解。三、诉讼。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遇到或者发现了医疗事故纠纷,并不需要感到恐慌,首先应该尽可能安抚患方情绪,然后将这一事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也会向上级汇报,并最终汇报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查,会得出一个结果告知患者和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遇到或者发现了医疗事故纠纷,并不需要感到恐慌,首先应该尽可能安抚患方情绪,然后将这一事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也会向上级汇报,并最终汇报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查,会得出一个结果告知患者和医疗机构。
首先,要封存病历资料,及时封存病历资料,便于保存证据。其次,医疗事件发生后,由医疗单位和患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应规定,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再次,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遇到或者发现了医疗事故纠纷,并不需要感到恐慌,首先应该尽可能安抚患方情绪,然后将这一事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也会向上级汇报,并最终汇报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查,会得出一个结果告知患者和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