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
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有: 1、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医疗事故处理中医生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处罚:2、可以要求医生承当连带民事责任赔偿,3、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果医生行为触犯刑法,可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理:1、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医生追偿;2、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3、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后,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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