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债务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分期债务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甲派:分段计算1.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04〕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

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有特定规则,起算时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合同本质是整体的;适用于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情形;特殊情况时某期违约与后续无关的,从该期违约日起算,要依情形定起算点维权。

倘若当事人就同一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协商并约定分阶段逐步偿还,那么针对此类情形,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将由最终一期债务的清偿期限所决定。

分期履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规定:约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某期构成预期违约的,该期从届满之日起算;履行中诉讼时效中断的重新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起算时间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