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李靓律师简介
李靓律师,云南七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深厚的法学背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008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逻辑学专业,本科之后又取得云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与逻辑思辨能力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曾任职于多家房地产企业担任总裁助理,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实务经验与商业风险防控视野。
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李靓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企业规范化治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名誉权、隐私权纠纷等领域。执业多年来,办理案件400余件,凭借认真严谨的态度、清晰的办案逻辑,无论大案小案都广受当事人好评。李靓律师还拥有企业合规师、税务规划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并担任国有企业(核工业华东建工集团)及云南晨农集团法律顾问,在涉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处理中成绩斐然,助力企业化解风险、获取收益。
李靓律师始终坚守执业初心,秉持专业、负责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追偿权纠纷案成功代理
案件背景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追偿权纠纷。上诉人邓某不服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法院判决,向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核地公司与绿春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后分包给无资质的邓某,邓某又肢解分包。2018年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相关判决判定邓某支付款项,核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邓某未履行,核地公司被法院扣划款项后起诉要求邓某、张某赔偿损失,龙某公司在收款范围内担责。邓某与张某系夫妻,张某代收代付工程款,龙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邓某与张某离婚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将立案案由变更为追偿权纠纷。
办案过程
李靓律师作为核地公司诉讼代理人,一审阶段明确诉讼请求,举证证明邓某为实际施工人、核地公司已履行连带支付义务等事实,反驳邓某抗辩,主张邓某、张某共同担责、龙某公司在收款范围内担责,并提交大量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二审阶段,对邓某提交的病历材料发表质证意见,否认其三性及证明目的,抗辩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判。
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邓某、张某支付核地公司工程款178984.20元,驳回核地公司对龙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邓某、张某负担。二审驳回邓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邓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例总结
本案中,李靓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在一审中充分举证,有力反驳对方抗辩,为核地公司争取权益;二审中冷静应对,有效维护一审判决结果。体现了李靓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出色的证据梳理、法律研判及庭审抗辩能力,彰显了其专业功底与实战能力,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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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靓律师
云南七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地:昆明执业8年
擅长:
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亮点:
担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等职务,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等5个工程建筑案例。
律师简介
李靓律师,联系电话:13888388870,云南七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8年
执业证号:15301201811065532
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涌鑫中心8栋四楼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企业规范化治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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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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