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诋毁商誉行为应发生在市场竞争中,是经营者之间为争夺市场和顾客,排挤竞争对手采取的一种非法行为。诋毁商誉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人如果受经营者的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针对商业诋毁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下面将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倘若遭遇他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恶意攻击或贬低,我们首要做的便是保持镇定,理智地审视对方行为背后的意图以及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若该恶意攻击现象已到达构成侮辱或者诽谤的严重程度,那么您有权选择以下几种应对方式:收集证据。

针对微信朋友圈诋毁名誉,可固定证据,截屏录像留关键信息以便维权;尝试与发布者沟通协商,让其删内容道歉;沟通无果可向平台投诉;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控诉方需要证明侵权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的贬低和攻击性言论与被侵害者所受到的名誉损害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最后,控诉方还需证明侵权人在实施上述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主观上的过失或

发朋友圈诋毁他人在民事、行政、刑事层面均可能违法。民事上侵犯名誉权要担责,行政上可能被拘留罚款,刑事上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朋友圈发言需谨慎,以防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