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调解无固定时长,视案件情况而定。双方配合度高、争议小的可能数天完成,复杂、争议大的可能持续数周数月。受案件性质、法律关系、当事人态度等因素影响,其时长具有不确定性。

诉前调解由法院委派委托的调解组织、调解员或法院自设机构人员进行。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有法律知识与经验,法院起组织、指导监督作用,目的是诉前解决纠纷、减轻诉讼负担、促进和谐。

起诉前调解在诉讼前由法院或相关机构组织,目的是避免诉讼繁琐和成本。法院调解在诉讼中由法官主持,有法律效力。两者在程序、主持主体有差异,但本质都是调解解决纠纷促进和解。

诉前调解是诉讼前的纠纷解决方式,由法院或相关机构组织调解促使双方和解,有灵活性和自愿性。法院传票是诉讼开始后的通知文件。二者不同,诉前调解不是法院传票。

撤回法院诉前调解要向负责的法院或调解机构提撤回申请,一般书面提交且说明原因意愿。要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如按时申请等。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批准撤回,否则可能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