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分公司虽不具法人资格,但其是依法设立有执照的分支机构,有独立经营财产,可参与诉讼并以自身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若财产不足,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保障相关方权益。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怎样划定的呢?换句话说,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吧,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分公司对外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

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主要由总公司承担。......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分公司不能独立担民事责任,它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实际中它没独立财产和健全组织机构,缺乏担责物质基础与能力,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能独立担民事责任,它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实际中它没独立财产和健全组织机构,缺乏担责物质基础与能力,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