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公司合并产生民事主体的变化、财产与债务的转移,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发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涉及亏损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故而世界各国公司立法均将对债权人的保护作为规

某村委会于1992年出资设立一家取暖设备有限公司A,1994年12月,A公司与某外国公司B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C.2002年10月,C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华律网小编案情:?某村委会于1992年出资设立一家取暖设备有限公司A,1994年12月,A公司与某外国公司B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C.2002年10月,C

某村委会于1992年出资设立一家取暖设备有限公司A,1994年12月,A公司与某外国公司B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C.2002年10月,C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重整是指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是可以作出重整裁定的,重整是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那么,在重整制度中如何保护债权人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企业破产法》显然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