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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可以独立承担行政处罚的吗

2022.09.06 行政诉讼 1104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行政处罚,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3、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报告编号:NO.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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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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