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所以形容医生为白衣天使。然而有一些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那么非法行医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非法行医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

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1)已经被吊销了医师执业证书还继续开诊所的;(2)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却在农村给人家看病的;(3)没拿到医师资格证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拿到了医师资格证但还是在开诊所的;(4)只是个接生的,但是做了除了接生之外的其他医疗行为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