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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既遂量刑幅度?

2022.02.22 刑事辩护 1173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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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朕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杨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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