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辩护:排除非法证据,实现轻判正义
游翔,
福建尚南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法律部主任,龙岩
仲裁委首届仲裁员,龙岩市
新罗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以来专注
刑事辩护等业务,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获“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其案例入选《福建律师刑事诉讼优秀案例》。
一、案件整体概况
2018年3月,
宁夏彭阳县的华某某家属委托我介入其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一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我与华某某深入沟通,敏锐察觉到本案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严重问题。
二、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证据的合法性。若存在非法取证,相关证据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对案件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办理过程中的阻碍重重,非法取证行为往往隐蔽,难以察觉。而且,要证实非法取证并获得法庭认可,需要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这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细致程度是极大考验。
三、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首先,我在法院刑庭认真查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60余小时。这是一项极为细致且耗时的工作,每一秒的画面、每一句话都可能蕴含关键线索。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存在讯问不合法的关键录像。
接着,我迅速向法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并精心准备相应的线索和材料。在法庭调查阶段,我积极举证,清晰阐述本案侦查机关讯问不合法的具体情形。面对
公诉人对侦查机关取证合法性的说明,我有理有据地进行辩论,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法庭经审慎审理后,认定对华某某审判前的供述予以排除,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这一结果是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有力否定。后续庭审中,公诉机关因关键证据被排除,无法出示相关证据。最终,当事人华某某获轻判,我的辩护工作取得了理想成果。
五、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在此类涉及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家属应高度重视证据合法性问题。若怀疑存在非法取证,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在办理案件时,要保持高度敏锐和严谨细致,全面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问题的细节。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当事人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本案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并使当事人获轻判,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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