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犯罪中止的核心特征体现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上。首先,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其次,犯罪人必须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体现了中止的自动性;再者,犯罪人必须彻底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表明其不再继续实施犯罪;最后,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衡量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犯罪中止的完整定义。
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如下: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所有权。2.知识产权是一种以独占实施权为核心的专有性权利。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1、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不能合法设立,取得法人资格,那么人格否认制度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2、以股东实施了某种造成使公司徒有其表的行为。如出资不足、空壳经营、滥设法人、抽逃资金、直接操纵、业务混同,甚至实施欺诈行为等。3、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公司人格否认是有债权人提出的,同样的道理,只有债权人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1、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不能合法设立,取得法人资格,那么人格否认制度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2、以股东实施了某种造成使公司徒有其表的行为。如出资不足、空壳经营、滥设法人、抽逃资金、直接操纵、业务混同,甚至实施欺诈行为等。3、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公司人格否认是有债权人提出的,同样的道理,只有债权人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刑法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5、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刑法因果关系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客观基础,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