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符合以下犯罪构成要件,即可认定为非法集资罪:(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一是二人以上,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公司)。二是共同意思,也就是有共同犯罪的想法,具备相同的犯罪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三是共同行为,也就是共同实施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共同犯罪中其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帮助创造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主要指帮助犯,在一个共同犯罪中,认定从犯,要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位置,对共同故意形成的作用、实际参与的程度、具体行为的样态、对结果所起的作用等进行具体分析。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五百万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集资罪报案材料
免费查看非法拘禁罪从犯辩护词
免费查看非法集资罪无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诈骗罪认定主犯的上诉状
免费查看非法集资罪报案材料精选文档
免费查看非法集资无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