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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2021.10.17 刑事辩护 13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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