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批捕后,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非法拘禁批捕后流程有以下这些:第一、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第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
有。检察机关对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会不会判处缓刑和是否逮捕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都有机会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不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非法拘禁罪成立的条件为行为人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故意实施了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非法拘禁罪立案条件如下: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