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集资的认定条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可以是使用欺骗的手段;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2、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3、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属于非法传销。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主体的界定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罪与非罪。应区分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非法传销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包括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传销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