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放赌博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放赌博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2018.12.19 刑事辩护 1691人浏览举报
解析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因此如果放置赌博机为了营利且助长他人赌博的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放赌博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报告编号:NO.2018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开设赌场是否犯了聚众赌博罪

    开设赌场不一定就构成聚众赌博罪。 赌博罪有两种表现: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而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位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一)二者的共同点: 1.在主体方面,二者均是一般主体。

    路光亮律师 2022.05.06 336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1267人看过
  • 赌博罪及开设赌场罪的哪个严重

    开设赌场罪更严重。开设赌场罪是行为人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该行为的认定应综合行为人对场所的控制力、组织的严密性以及赌博的规模等因素来考虑,不能仅仅因赌场地点的变换而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开设赌场持续性更长,危害的行为更加的严重,这是作为刑法中单独的一项罪行进行判处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秦江华律师 2024.01.16 209人看过
  • 在赌场上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1、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2、但是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的共犯,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知情,即是当事人是否知道该场所是赌场。3、对于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起帮助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2.07.28 1156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1436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019.09.05 1894人看过
  • 如何构成开设赌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019.09.05 1756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是如何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刘辉律师 2019.07.25 1241人看过
  • 单位是否可以构成开设赌场罪

    1、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是不成立的,该罪名只能由个人来承担。2、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现行刑法并没有将开设赌场罪归入单位犯罪的范畴,故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郭彦卫律师 2022.11.29 298人看过

李姗姗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李姗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21

    精选解答
  • 1956798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