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等行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庭审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相关的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5.宣布判决结果;6.判决生效,执行。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是: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然后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外国人参加诉讼,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外国企业或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