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的诉讼费应交到提起上诉的法院,是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交一审法院,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则交二审。法院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诉讼费二审诉讼收取标准是: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涉及财产的二审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以上诉金额为基数缴纳诉讼费用,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进行计算。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涉及财产的二审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以上诉金额为基数缴纳诉讼费用,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进行计算。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诉讼费由原告、申请人在收到预交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七日内未予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上诉或放弃申请处理。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法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