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见证:当事人信赖的律师
周煜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后,在法律界逐渐崭露头角。他是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律师、三级律师,还担任律师支部书记。他先后获得
娄底市优秀青年律师、娄底律协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这是他多年深耕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体现。
在很多当事人眼中,周煜律师值得信赖。比如在本地一起涉及50余人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卖淫罪、
强奸罪案件中,面对检察机关12年的量刑建议,他毫不畏惧,依法辩护,大胆提出疑问,申请调取关键证据,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5年半
有期徒刑的宣判结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他感激不已,称赞他“真正为我们着想,在绝境中带来了希望”。
还有在2021年7月的出售银行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他从诸多证据里找到当事人主观上不明知的关键证据,并提交给办案机关,使当事人获得检察院的无罪不起诉决定,帮助在校大学生得以继续学业。如今该大学生已研究生毕业,他感慨:“是周律师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他的专业和负责让我重新拥有美好未来。”
案件回顾:一纸
欠条引发的“债务风波”
本案是一起因协助办理
拆迁补偿事宜引发的
合同纠纷。多年前,上诉人协助另一位被告(男方)处理其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作为回报,男方于2019年向上诉人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约定在
拆迁款到位后一次性还清,并明确“不计利息”。
然而,当拆迁款发放后,男方并未及时还款。上诉人遂将男方及我方当事人(女方)一同告上法庭。上诉人的核心主张是:该房屋一直由两人共
同居住,且拆迁款由我方当事人领取,因此这10万元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我方当事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男方偿还10万元本金,但驳回了我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诉求。上诉人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坚持要求我方当事人共同还款(夫妻共同债务)并支付利息。
律师破局:抽丝剥茧,精准辩护
面对上诉人的步步紧逼,周煜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现出专业能力。他快速梳理案情,制定了严密的应诉策略,主要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有力抗辩:
锁定债务性质,切断“共同”关联
周煜律师指出,本案系合同纠纷,而非单纯的借贷。欠条是由男方单方出具,我方当事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未作出任何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像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在另一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借了一笔钱用于和生意无关的事情,那这笔钱自然不能算两个人共同的债务。在这个案件中,男方出具的欠条所涉及的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抓住时间节点,事实胜于雄辩
周煜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关键时间点:男方出具欠条的时间是2019年,而我方当事人与男方早在2015年就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意味着,该债务形成于双方离婚之后,从时间逻辑上就彻底排除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就好比两个人已经分道扬镳后,其中一个人再产生的债务,肯定不能算到另一个人头上。
尊重契约精神,驳回无理利息
针对上诉人要求的利息,周煜律师强调,欠条上白纸黑字写着“不计利息”,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上诉人试图通过解释“不计利息”的适用范围来主张权利,缺乏法律依据。这就如同两个人签了一份合同,明确约定了某项事情的规则,那就必须按照规则来执行,不能随意更改。
法律知识点科普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俗化解释:咱可以把夫妻想象成两个一起经营一个小店铺的伙伴。在经营期间,如果其中一个伙伴以自己的名义借了一大笔钱,远远超过了平时店铺进货、交水电费这些日常开销,那这笔钱就不能算成是两个人一起欠的。除非能证明这笔钱确实是用在了店铺的生意上,或者两个人都同意借这笔钱。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男方以个人名义向上诉人出具了10万元的欠条,这显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且我方当事人对该债务毫不知情,也未作出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所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则有力地支撑了案例中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抗辩。
判决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权益获保障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完全采纳了周煜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虽然拆迁款属于双方离婚前的共有财产且由我方当事人领取,但我方当事人并未作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且欠条出具时双方早已离婚,不存在“债务加入”的情形。因此,该债权债务关系仅约束上诉人和男方,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免除了10万元的“无妄之灾”,通过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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