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世界里,每个案件都是一场无声的战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同在波涛中颠簸的船只,需要专业、尽责的律师保驾护航。马剑鸿律师,便是在法律海洋中为当事人指引方向之人。他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坚守初心的职业素养,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
一、二审逆转,彰显专业实力
在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一审因身处国外无法应诉,
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委托人支付租金30000元及高额违约金。这对于远在国外又自觉并未违约的委托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在二审阶段,马剑鸿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他全面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发现一审认定
债权转让已送达、租金未支付等关键事实错误。原来,委托人已按原出租人指示足额支付租金,并且债权转让并未依法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俗来讲,这就好比你朋友把别人欠他的钱转给你,但都没跟欠他钱的人说一声,那欠他钱的人还是接着把钱还给他,不能要求还到你这儿。在本案中,债权转让必须依法对债务人也就是委托人进行有效通知,若未通知,转让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委托人在未接到有效通知前向原债权人履行付款义务,属于合法履约行为。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不应承担重复付款责任”这一抗辩,为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马律师在二审中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新证据,充分证明委托人一审缺席有正当理由、已实际付清租金、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等核心事实。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马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实现了二审的彻底逆转。这不仅展现了马剑鸿律师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能力,更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二、全额追回投资款,捍卫合同正义
另一起合伙挂靠施工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张伟元与被告成聪合伙承接工程,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工程款结算至80%时,委托人可取回自身投资款。然而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款已支付至80%后,被告成聪却以“合伙未清算、数据不真实”为由,拒不返还投资款。这显然违背了合同的约定,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马剑鸿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固定《合作协议》、投资明细等关键证据,精准主张双方结算条件已成就。在法庭上,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无理抗辩。法院最终认定投资明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工程款已达约定返还节点,被告抗辩无证据支持,判决被告成聪向委托人全额返还投资款148075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出,马剑鸿律师在民商事领域同样有所表现。他擅长梳理甄别复杂证据、提炼核心争议,注重复盘总结,能够保障案件高效办结。他用专业和尽责的服务,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锦旗赞誉。
三、坚守初心,守护公平正义
马剑鸿律师身兼
广东鹏日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重身份,但他始终坚守客户至上的宗旨,用实力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他法学功底深厚、思维独特,兼具企业高管、金融、经济及律师多重视角,能够立体化剖析个案,在程序设计、沟通协调与谈判方面能力出众。在
刑事辩护与研究领域,尤其是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刑民交叉等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力的辩护支持。
无论是在二审逆转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还是在全额追回投资款的合伙纠纷案件中,马剑鸿律师都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道路上,他不断探索、不断前行,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带来希望。他如同灯塔,为当事人指引正确的方向,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公平得以实现。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