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