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可知;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一旦发生旅游途中的纠纷,除了保护自身安全外,应当及时完整保存证据。根据《旅游法》规定,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权。《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
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导游强迫购物的处罚是: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2、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1、导游强迫购物的处罚是: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2、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导游可以收取游客自愿给的小费,但是导游不能够要求游客给小费,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导游可以收取游客自愿给的小费,但是导游不能够要求游客给小费,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