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海事海商 > 抵押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4.04.12 海事海商 213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船舶相较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其抵押权的变动在公示方式有所不同。相关规定为《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根据物权法理论和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因此,关于抵押权的相关问题可以适用《物权法》中关于物权变动的规定。另外,在相冲突的法律的效力属于同一阶层时,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而《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存在冲突,且《物权法》的制定时间在后,所以二者发生冲突,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3、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的例外规定指的是,《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地役权的设立,二者均在物权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而非登记后在生效。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例外就包括了第二十四条关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被规定为特殊动产,未经登记,物权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船舶抵押权相较于一般抵押权而言,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不同体现为公示方式的差异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效力的产生不同。

    2020.03.27 2828人看过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3、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王衍祥律师 2023.11.08 121人看过
  •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

    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宋富江律师 2019.07.22 5139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

    2020.03.31 1316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是什么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签订书面合同。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2020.03.27 1675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主体是什么

    船舶抵押权的主体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根据《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0.05.05 1330人看过
  • 船舶的抵押权如何实现

    船舶的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实现。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0.03.31 150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主体什么

    船舶抵押权的主体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

    2020.03.31 1415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顾双浩律师 2019.08.21 5057人看过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有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有?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作为两种相对独立且性质迥异的民事法律权利形式,其相互间在诸多层面均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首要的一点在于,两者在权利的创设过程中便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船舶抵押权登记
    对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船舶抵押权法条
    华律网小编我国关于传播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法条中: 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
  • 船舶抵押权是怎样灭失的
    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后,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关于船舶抵押权是怎样灭失的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给大家作详细的介绍。
  • 船舶抵押权转移登记
    华律网小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十三条船舶抵押权转移时
  • 正在建造的船舶什么时候抵押权生效啊
    有抵押权证即可的。
  • 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 抵押权和质押全有什么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 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 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3.生效条件不同: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登记,从交付起生效。 4.担保效力不同: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 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5.权利实现途径不同: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 你好 请问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自己百度
  • 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押权到底怎么区分,有啥区别
    您好,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您可以和我们进一步详谈,我们会给您实质性的建议。,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