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权消灭的几种情形?抵押权消灭情形有:主债权因清偿等消灭,抵押权随之消灭;抵押物处分偿债、因不可抗力灭失无代位物、抵押期限届满,抵押权消灭;抵押权人放弃,或出现法律规定的混同等情形,抵押权也会消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抵押权既然是会产生,自然也就会消失,如果符合特定的情形抵押权是可以消灭的,一旦抵押权消灭了的话它就不能够再继续履行抵押权的相关权益了。为此对于抵押权消灭的情形很多人也不是很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主债权消亡。若主债权因偿还、抵消、融合或豁免而消失,相应地,抵押权亦随之不复存在。抵押物损失。若抵押物毁损或被政府收走且无法替换,那么抵押权也会自动丧失;但若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之类的弥补方式,抵押权仍将继续存在并可按需处理这些替代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抵押权消灭情形有主债权消灭,如债务人还清债务;抵押权实现,即抵押权人通过拍卖等实现权利;抵押财产灭失且无代位物;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明确消灭条件和后果。

抵押权消灭的原因,即引起抵押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抵押权在性质上为担保物权,其设定一般有存续期限,为有期物权,并非如所有权那样永恒存续。抵押权得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既可因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而消灭,又可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而消灭,又有自己独特的消灭原因。那么抵押权的消灭情形有什么?接下来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