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规定的是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法律上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作出约定的话,约定是无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对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跟主债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抵押权以及抵押财产灭失的,抵押权消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样的,如果主债权失效,抵押权也会随之失效。因为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所以主债权失效,抵押权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自然会随之失效。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贷款本身并没有被取消。如果是抵押人自己想要履行其担保的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贷款本身并没有被取消。如果是抵押人自己想要履行其担保的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中规定抵押权存续期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所以其存续期间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