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缔约过失责任可以约定吗?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双方在约定进行中,一方因违背合同内容,从而导致另一方的损失,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是可以约定的吗?相信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都不明白。今天华律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签了协议后,要是不小心搞砸了,那就要赔人家的损失啦!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哦,有法律规定的,比如《民法典》里的第500条和第501条就说得很清楚呢。得按人家的实际成本来算,包括花的钱、生意上的损失还有失去的机会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合同的签订往往是需要严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只有这样合同才会一旦成立就会马上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这也导致很多纠纷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出现,比如缔约过失责任,那么对于缔约过失应该如何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是民法典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

签订合同的时候是有可能出现缔约过失的,缔约过失的原因是一方违反了合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的,而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成约定金的,那么成约定金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