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吊销执照是不是行政强制执行

吊销执照是不是行政强制执行

2022.11.28 行政诉讼 1666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吊销执照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于娜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于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0

    精选解答
  • 14872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吸毒被行政处罚2次会被吊销执照吗?
    你是指什么执照?
  • 行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您好,根据您对该问题的描述,建议您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后,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如果您对法律事宜有其他疑问的话也可以点击我主页进行咨询,进一步为您提供详细方案。望采纳好评,愿您诸事顺利
  •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吗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是针对被执行人不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时,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
  • 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一般情况是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的
    你好,可以把法院文书发给我看看,然后指导你写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