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后如何起诉
2022.11.25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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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部分,申请复议后仍然部分,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确定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可以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确定被告比较复杂。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到相应的法院起诉即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报告编号:NO.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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