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受贿罪的重要特征是将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归单位所有,如果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后私分、中饱私囊的,则不适用本罪,而应以个人受贿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而且只能是“体制内”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目的不同,单位受贿罪是单位集体意志的体现,但是受贿罪是个人意志的体现。3.客观方面不同,构成单位受贿罪要求情节严重,但受贿罪没有此要求。
单位受贿罪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犯罪主体是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了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认定如下:一、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二、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而受贿罪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人个人非法占有。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认定受贿罪,需从以下方面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而且只能是“体制内”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目的不同,单位受贿罪是单位集体意志的体现,但是受贿罪是个人意志的体现。3.客观方面不同,构成单位受贿罪要求情节严重,但受贿罪没有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