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构成金融凭证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
单位能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同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
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普通诈骗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位诈骗不构成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诈骗罪的主体。所以,单位可。
1、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2、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经单位决策机关或决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2、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经单位决策机关或决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3、单位作为合同诈骗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的合同诈骗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或基本归单位所有,如用于发放工资、奖金、集体福利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单位不能构成盗窃罪,但单位组织、指使盗窃,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不能构成职务犯罪的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单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合同诈骗罪有以下情形:(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
使用作废的票据有可能构成票据诈骗。《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