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果有自首情节,就要认定自首。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2、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3、关于单位意志的认定是单位自首之关键所在。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也就是对罚金的具体数额未加以明确规定。
我国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一般员工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必须有明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单位犯罪个人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个别的单位犯罪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单位犯罪有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与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具有三个特征,分别是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中止,还要求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即尚需具备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