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向哪地法院申请执行?
2022.12.07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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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管辖地是:(1)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2)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3)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4)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负责执行。国内
仲裁裁决、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管辖地是:(1)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2)公证机关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并执行;(4)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并执行。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地是:(1)承认、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际仲裁裁决案件,由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管辖。(2)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裁定并执行;(3)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裁定并执行。依法由法院执行的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管辖地是:(1)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需由法院执行的,如果该决定未经行政复议或复议后维持原裁定的,一般应由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2)如果经过复议并且复议改变了原决定内容的,一般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但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法院执行;(3)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4)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可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由哪个法院执行,可由申请执行人选择。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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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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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3、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等。
韦勇律师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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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申请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孙政律师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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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只有当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具有执行力的并不是生效的调解协议,而是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如果是当事人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需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才能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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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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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一、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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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一、提出申请;二、法院受理;三、申请复议;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五、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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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需要提供担保,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2、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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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袁超律师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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