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无权直接撤销买卖合同,但特定情形下可行使。如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第三人权益,或债务人不当交易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第三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且要在除斥期间行使,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买卖合同撤销后,不能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法院有权撤销买卖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法律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司法中,法院审理案件,符合条件就判决撤销,不符则不支持。

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撤销买卖合同,如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法院的撤销权基于法律规定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中止?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中止在法律实践中重要。一般由法院综合多因素判定,可能影响原诉讼裁判或权益就可能中止,特殊情况如已执行等则可能不中止,要依具体案件判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