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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是否有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

2022.11.28 合同纠纷 1913人浏览举报
解析
第三人没有撤销合同的权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销权,而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不享有该合同的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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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有为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孙有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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