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1、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损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应当分情况予以处理: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第三人,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返还取得的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另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属于善意取得时,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恶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其近亲属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人侵权的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就需要赔偿。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受伤害的劳动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