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3、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等。
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伪造证据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是有证据交换的。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1、起诉离婚时交换的是如下方面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证明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的材料、证明子女抚养问题的材料等。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如下: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5、提供子女信息。6、提供财产材料等。
刑事诉讼是有证据交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让当事人对相应的证据进行质证,从而是存在证据交换的。【相关延伸】问: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答: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